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遴选2018年广州市创新创业领军团队和创新创业服务领军人才项目管理服务项目实施单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09-27 17:44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遴选2018年广州市创新创业领军团队和创新创业服务领军人才项目管理服务项目实施单位的公告

 

我委拟公开遴选一家具有资质的实施单位完成“2018年广州市创新、创业领军团队和创新创业服务领军人才项目管理服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本项目征集的起始日期:

2018年9月25日至2018年9月28日。

二、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在广州市内依法注册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二)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

(三)已建立或被授权使用具有一定规模的专家库,在库专家4000人以上,覆盖高新技术一级领域;

(四)有5年以上人才项目跟踪管理经验,拥有专业评审人员队伍和良好的评审组织能力,能够优质高效、按期完成委托的项目管理工作;优先选择具有同类项目相关经验的机构。

三、委托事项的工作内容及进度要求

(一)委托事项内容:对2016、2017年入选广州市创新、创业领军团队和创新创业服务领军人才项目进行跟踪管理。项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 开展实地调研,协助委托方了解人员到岗、自筹经费到位、项目进展、贷款贴息、遇到的困难等情况,协助经费拨付、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数据支持。

2. 协助入选团队签订项目合同书,组织财务专家对入选团队项目进行财务培训,协助主管处室指导项目实施。

3. 建立入选企业档案,对入选项目开展日常以及定期的服务管理工作。

4. 配合主管处室组织开展产业领军人才座谈等各种活动。

(二)进度要求:受托单位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按时按质完成委托项目所有工作,并提交工作总结。

(三)验收要求:由受托单位提交项目验收申请,报我委审定。

四、需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与本项工作的单位需提交申请书(包括申请单位情况介绍),并附以下材料:

(一)单位基本情况表(原件盖章,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盖章);

(三)完成同类项目证明,证明本单位实力或能胜任本项工作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工作实施方案。包括项目进度安排、预算明细等;

(五)其他可以佐证机构专业能力、资质、相关工作经验、业绩等情况的材料。

五、费用预算

人民币55万元以内。

六、材料提交时间、地址

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五份含电子光盘一份)密封后,请于2018年9月28日17:30前交至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科技创新人才处,逾期不予受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45号1211室,邮政编码:510030)。

七、咨询电话

020-83124184(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八、我委将按内部遴选办法确定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并与其商议签订正式委托合同。

附件: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doc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8年9月25日

来源 |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