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 |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面向大数据人工智能骨干(培育)企业征集优秀数字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的通知+ 查看更多
申报 |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面向大数据人工智能骨干(培育)企业征集优秀数字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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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1-04 16:06
01
申报主体
本次申报仅面向我厅2020年认定的广东省大数据骨干(培育)企业、人工智能骨干(培育)企业,以及继续保留大数据骨干(培育)企业资格的企业(具体名单可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查询),所申报的产品和解决方案须有成熟的应用场景、有成功的应用案例。
02
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骨干企业根据自身条件自主申报,编写申报材料(附件1),填报信息公开表(附件2)和单位责任声明(附件3),并将材料可编辑版本以及加盖公章后的扫描版本发送至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申报单位对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签署单位责任声明。
(二)地市推荐。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汇总审核、择优推荐,并填写推荐表(附件4),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我厅(数字产业处)。
(三)结果应用。所推荐的优秀数字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将在“粤商通”平台持续公开发布、长期推广应用,促进供需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