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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政策 | 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电子信息产业方向项目入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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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7-01 17:42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区业务主管部门工作流程
注意事项
(一)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按时报送至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项目不得多头申报,不接受联合申报。
(二)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已获得财政资金扶持项目不得申报,我局将按计划开展入库评审及核查相关工作。
(三)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申报项目是否符合重点任务方向,按规定出具推荐意见,积极组织推荐本区域内具有竞争力、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单位)参与申报。
附件:市工信局转发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电子信息产业方向项目入库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