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工智能产业协会关于开展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通知+ 查看更多
广东省人工智能产业协会关于开展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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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9-28 11:04
科技成果评价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重要环节,是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按照委托方的要求,依照规定的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和工具,对科技成果的科学性、创造性、先进性和应用价值等进行判断和分析,综合专家意见,给出评价结果。
开展科技成果评价的工作目标
为更好地服务各相关单位参与科技成果评价工作,促进行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协会现征集科技成果评价对象,组织专家对科技成果进行评价。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主要为省内从事技术创新活动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科技园区等单位的符合评价条件的科技成果,重点是企业通过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形成的、具有应用价值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方法等,包括企业自主研发的成果、企业委托研发的成果、产学研联合创新的成果、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形成的成果等。
(二)主要评价指标
(1)技术创新程度
(2)技术指标的先进程度
(3)技术难度和复杂程度
(4)成果重现性和成熟度
(5)技术创新对推动科技进步和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的作用
(6)经济或社会效益
(三)评价形式
主要评价形式为会议评价。
(四)评价流程

(五)科技成果评价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
(2)工作报告(即研究工作总结,主要包括研究背景、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的目的和意义、研究过程、主要研究内容、创新性等);
(3)技术报告(包括技术方案论证、技术特征、总体性能指标与国内外同类先进技术的比较、技术成熟程度、对社会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意义、推广应用的条件和前景、存在的问题等);
(4)国家和省认定的测试单位出具的分析报告及重要的试验、测试记录;
(5)具有科技查新资格的科技查新机构出具的科技查新报告;
(6)经济效益分析报告;
(7)用户使用情况报告(使用情况证明);
(8)专利、软件著作权证书及其他相关附件材料。